投保须知
一、承保公司
1、本保险产品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鼎和保险”)。鼎和保险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深圳、四川、上海、湖北、河南、江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设有分支机构。本保险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销售。对于本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本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
2、监管评价:本公司最近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鼎和保险官网(https://www.edhic.com/shop/xxpl/ncfnlpl/)主页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二、产品说明
1、保单说明:本产品将为您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保人投保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票说明:本产品将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保人投保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3、续保:本保险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保险期满或之前,经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投保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且缴纳保险费后,合同生效。不同年龄的投保限制或保险公司的调整会对产品保障内容、保费产生影响,重新投保时请以最新页面展示的保险计划为准。
4、保费支付:本产品需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鼎和保险提供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便完成保费支付。5、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保单生效后退保会有保费损失。
三、服务说明
本产品支持在线【投保、批改、退保、报案】等服务,暂未完全实现在线理赔,你可通过鼎和保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93、鼎和保险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或咨询业务流程。
1、理赔服务:保险事故发生后,请第一时间拨打鼎和保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93进行报案。
2、保单验真: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可通过鼎和保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93查询验真;也可通过鼎和保险官网www.edhic.com进行保单验真。
3、信息披露:“鼎和保险”微信公众号已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网址为:http://icid.iachina.cn/ICID/。
4、其他服务:本产品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变更保单信息以及客户投诉,均可拨打鼎和保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393。
5、信息保护:鼎和保险将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四、如实告知义务
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2、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五、投保人声明
1、本投保人确认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所有条款,尤其是其中有关责任条款及免除责任条款、退保规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等重大事项,本人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本投保人兹声明投保过程中填写所有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贵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贵公司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3、本人授权鼎和保险合法获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信息。本人同意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鼎和保险的信息、享受鼎和保险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鼎和保险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鼎和保险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保险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