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H00006832112017041234241
除外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遭政府当局或经政府当局同意的企事业单位征用、拆除或损毁所致的损失;
四、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任何损失;
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用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六、其它不属于承保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渡、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
六、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七、天线、窗户(包括玻璃)、遮帘和蓬布单独受损;
八、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家庭财产保险附加房屋责任保险条款
C00006830922019051504422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者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个人隐私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租用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七)被保险人所有、管理的机动车辆或船舶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九)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神志不清、意识不清或智障状态下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论该状态由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疾病、服用药品或毒品、醉酒等)引起;
(十)被保险人饲养的宠物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十一)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抢财产保险
C00006832122019051504442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因窗外钩物行为、无明显现场痕迹的盗抢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因未锁房门或未关窗户致使保险标的遭受盗抢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盗抢或者纵容他人盗抢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四)保险标的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六十日的情况下遭受的盗抢损失;
(五)不属于本附加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内的财产遭受的盗抢损失;
(六)保险标的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的房屋外遭受的盗抢损失,但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除外;
(七)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4、家庭财产保险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
C00006832122019051504392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房屋内的水暖管年久失修、自然磨损、腐蚀变质或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擅自改变原管道设计用途;
(三)水暖管安装、检修、试水、试压等施工行为。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在水暖管保质期内,应由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承担的水暖管更换费用以及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财产损失;
(二)管道破裂致使供水中断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5、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宠物责任保险
C00006830922019051504462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人身伤亡或其所有、租用 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被保险人拥有的宠物伤害其他动物的;
(四)被保险人拥有的宠物在被他人照管期间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普通市民饲养的宠物,以及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只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八)间接损失;
(九)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6、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家用电器保险
C00006832122019051504402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
(二)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陷、原有损坏、用电过度、自身发热以及超过使用年限后的损坏;
(三)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7、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银行账户盗用保险
C00006832122019051504452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被保险人将银行卡交予其家庭成员以外的人保管、使用而被盗用;
(三)被保险人未遵循银行卡使用条例导致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挂失或冻结账户前 48 小时以外的损失;
(五)非实名的银行卡被盗用;
(六)精神损害赔偿;
(七)任何间接损失;
(八)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8、燃气用户财产保险
C00006832112020012323281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燃气公司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拆卸或搬移燃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私自拆修、改换钢(气)瓶的瓶阀、调压器;
(二)自行倒灌钢(气)瓶内液化气、倾倒排放在钢(气)瓶内残液;
(三)采用任何方式加热、摔、砸、倒卧液化气钢(气)瓶;
(四)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和检验合格的钢(气)瓶、燃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五)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六)战争、军事行为、罢工、暴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稀有金属、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艺术品、古币、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电脑资料、图表、花、鸟、树、鱼、虫、盆景及其它珍贵财物或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家禽、家畜及其他家养动物;
(三)机动车辆、自行车;
(四)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以及商品;
(五)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金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9、燃气用户财产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C00006830922020012323291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主险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于本附加险,若主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人自身的人身伤亡;
(三)被保险人拥有或由被保险人照看、保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或毁坏;
(四)被保险人的生产、经营、商业、职业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五)被保险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六)精神损害赔偿;
(七)间接损失;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十)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10、燃气责任保险
C00006830912020090806201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雇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骚乱、恐怖袭击或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非放射性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自然灾害;
(七)燃气用户违反有关法规及燃气安全使用的规定,擅自拆卸燃气管道、表阀、灶具;
(八)燃气用户安装的热水器具的质量或安装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雇员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
(二)任何间接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因道路、建筑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导致的燃气事故,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五)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六)第三者治愈出院之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者接受整形、整容手术的费用;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九)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十)根据本条款其他部分内容中的相关约定,保险人应不承担或免除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形下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或保险人有权予以扣除、减少的部分。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1、燃气责任保险附加扩展家庭成员责任保险
C00006830922020090806221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的任何费用或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二)主险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于本附加险,若主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