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爱无限医疗保险(互联网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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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承保年龄: 3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等待期: 30天
职业类别: 1-4类
保障责任
保险金额
更多详情,请阅读 《投保说明》 《保险条款》 《免责条款》和 《客户告知书》 《保险经纪服务授权委托书》 《增值服务手册》《费率表》《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与授权》
白鸽宝具备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可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tps://icidp.iachina.cn/?columnid_url=201509301401)查询
常见问题
Q
本产品是否保证续保?
A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Q
连续投保是否需要健康告知?是否有等待期?
A
连续投保被保险人若升级医疗保障计划,须重新填写健康告知;若降级医疗保障计划或维持原计划,无须重新填写健康告知。连续投保无等待期。
Q
如果投保前患有的是甲状腺结节,投保后确诊甲状腺癌,是否可以获得赔付?
A
如完全符合以下条件,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1)请确认投保时完全符合健康告知; (2)甲状腺癌是在等待期过后首次发病且确诊; (3)在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Q
什么是特定既往病症?
A
特定既往病症指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肺结节、胆结石、胆囊息肉(其中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需同时满足结节边界清晰、结节内无钙化、TI/BI分级为1-3级,医生未建议手术;肺结节需同时满足结节小于5mm、形状规则、边界清晰、无毛刺征,相隔6个月两次检查比较结节数量无增多、无增大, 无肺癌或慢性肺部疾病家族史),且被保险人须完全符合健康告知,详见健康告知内容。

投保方案

转保提示

一、转保基本要求

1.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成功投保同类产品,且在保单生效期间未发生保险事故;

2.符合本产品健康告知;

3.新保单保险合同生效日期必须晚于原保单的保险责任终止日期,且相差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

二、转保注意事项

1.对于连续投保时由其它保险公司转至京东安联财险投保的被保险人,在连续投保保险责任起期前已经出现的症状、罹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且不限于检查结果异常等情况),京东安联财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2. 不同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的保障责任可能存在差异,请留意连续投保产品与原保险产品的差异,京东安联财险承担的保险责任以实际签发的保单为准;

3.转保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并确认已经了解并同意相关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部分,任何疑问请询白鸽客服 4009-024-365;

4.请投保人注意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确认被保险人完全符合本产品的健康告知要求,如有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京东安联财险有权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

三、索赔资料重点提醒

除了产品合同约定的索赔资料,转换公司连续投保的投保人需额外提供被保险人此前非京东安联财险投保的同类产品保单。

我已知晓

请仔细阅读协议并滑动到底部

投保说明

1、本产品由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咨询、投保协助、保全协助、理赔协助等服务。

【特别提示】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保险条款/投保须知特别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投保须知的所有内容。

如实告知: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适用条款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吉祥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51202307311329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互联网吉祥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52202307311348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52202307311366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31202307311327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100种特定疾病每日住院津贴保险条款(互联网通用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52202307311359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6种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622023073113571;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吉祥特需版)》,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1号,注册号:C00005032512023073113311;

【保险期限与保险起期】

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本产品自投保人投保并支付成功(投保成功日)次日零时生效,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费支付说明

本产品为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保险费交清前,本合同不生效。(详见相关条款描述)

【投保人、被保险人】

  1. 投保人:年龄为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被保险人:

(1)本产品承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被保险人须为投保人本人、其配偶、其父母(含岳父母或公婆关系)、其子女,对于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投保人必须为其父母。

(2)如投保家庭计划的,被保险人的承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投保人数最低2人最高8人,其中至少2名被保险人的年龄须低于50周岁(含)保险人保留索赔时要求投保人提供家庭关系证明的权利

(3)本产品承保职业类别为1-4类的被保险人,具体职业种类归属详见京东安联职业分类表如投保后变更职业或工种,请及时告知保险人,如未依约定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增加导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被保险人应满足日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境内,即最近一年内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工作或居住满183天的要求。

(5)本计划保费将随投保年龄变化而变化,请投保时查看并确认。

【等待期】

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 65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的所有疾病等待期为30天,66周岁至70周岁被保险人(适用于家庭计划)的所有疾病等待期为180天。意外医疗及连续投保没有等待期。

【免赔额】

一般医疗保险金(含特定既往病症,具体内容见下)年免赔额1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无免赔额。

【特定既往病症】

指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肺结节、胆结石、胆囊息肉(其中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需同时满足结节边界清晰、结节内无钙化、TI/BI分级为1-3级,医生未建议手术;肺结节需同时满足结节小于5mm、形状规则边界清晰、无毛刺征,相隔6个月两次检查比较结节数量无增多、无增大,无肺癌或慢性肺部疾病家族史),且投保时完全满足健康告知内容。

【赔付比例】

  1.  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如投保“基础计划”或投保“卓越计划且就医医院为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普通病房”:1)对于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含特定既往病症),责任范围内100%赔付(特定既往病症50%),但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责任范围内赔付比例为60%(特定既往症30%;2)对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责任范围内100%赔付,但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责任范围内赔付比例为60%

如投保“卓越计划且就医医院为在特需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并在特定区域内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1)对于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含特定既往病症),责任范围内50%赔付特定既往症25%),但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责任范围内赔付比例为30%(特定既往症15%;2)对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责任范围内50%赔付,但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责任范围内赔付比例为30%  

  1. 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责任范围内100%赔付;

  1.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范围内100%赔付。

【保险金额】

基础计划:一般医疗保险金(含特定既往病症)30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300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与一般医疗保险金和10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保额但最高限额以人民币300万元为限。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100万

卓越计划:一般医疗保险金(含特定既往病症)60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600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与一般医疗保险金和10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保额但最高限额以人民币300万元为限,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200万

【住院天数】

如投保可选责任“100种特定疾病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其每次事故免赔3天,单次最高给付日数30天,年累计给付日数90天

【医疗机构】

  1. 基本计划就诊医院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普通病房;(2)除外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3)除外康复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联合医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
  2. 卓越计划就诊医院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普通病房;(2)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3)除外康复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联合医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
  3. 质子重离子医疗医院范围(1)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2)山东淄博万杰医院博拉格质子治疗中心(WPTC)

【增值服务】

本产品提供在线图文健康咨询、100种重疾住院垫付、100种重疾住院绿通、国际二次诊疗、恶性肿瘤特药服务,详细服务使用流程及内容,详见服务手册。

【费用补偿原则】

本产品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产品的约定进行给付。社保卡个人账户支出视为个人支付的部分,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不保证续保】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犹豫期与未满期净保费】

本保险无犹豫期,请您慎重选择购买,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成功投保之后退保保险人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费,退保将会造成您的损失。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10%),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若已发生保险金赔偿,则未满期净保费为零。

【投保人/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授权声明】

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贵司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贵司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必要的使用,用于保单及其服务相关用途。为确保信息安全,贵司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其他说明】

本投保须知未尽事宜以本保险适用条款约定为准。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与授权

1 承保主体:本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进行销售,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目前保险公司在广东、深圳、上海、北京、四川设有分支机构,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任何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 7*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0610。投保人本人已明确知悉并确认。

2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您可以通过“京东安联保险”微信公众号或 www.jdallianz.com 官网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进行验证。如需要纸质保单请联系客服,邮寄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3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 发票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需纸质发票请联系客服,邮寄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5 如实告知: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6 相关授权: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本人明确授权并同意

(1)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或承保后以必要方式核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知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下统称客户,财产险无受益人)信息的机构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调查获取与保险服务有关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保全、理赔所需的姓名、证件信息、手机号码、医疗健康信息等);

(2)保险公司可向与保险公司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或按照国家监管机关要求提供上述个人信息;

(3)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可对上述获取的个人信息仅限保单及其保险服务及客户授权的其他用途范围内进行合理必要使用;

(4)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本人提供的电话、短信、Email 等联系方式,用于为客户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数据分析等合理用途,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人保证向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受益人)个人信息已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和授权;

(6)为确保信息安全,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根据上述用途使用上述个人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承担保密义务。

7 信息安全:目前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均已采用加密传输协议(https)或证书方式进行信息加密传输,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涉及客户的信息安全加以保障,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8 个人信息保护: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保险公司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保险公司员工、以及不时执行与相关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保险公司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除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法庭裁决之外,保险公司不会将所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 综合偿付能力: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最近季度偿付能力及风险综合评级达到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保险公司网站https://www.jdallianz.com/public-info/special-info/solvency

10 投保咨询和保单查询: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有关保单的任何查询、投诉、咨询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您可以通过“京东安联保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或拨打客服热线 950610 进行咨询。

保险条款
投保声明
免责条款

客服

¥
提示

尊敬的客户:

您即将进入投保流程,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仔细阅读本产品并确认本产品相关的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免责条款及其他重要告知内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回溯管理的要求,您自此页面开始的操作将被记录。

本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由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保险销售、投保咨询、理赔协助等服务。投保前请您阅读《客户告知书》

同意并继续
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委托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http://www.baigebao.com)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及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的要求 ,本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2403室;

(三)许可证名称:《保险中介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260443000000800;

(四)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 港、澳、台除外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五)业务范围:全国 ( 港、澳、台除外 );

(六)联系方式:4009-024-365。

二、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您可通过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http://iir.circ.gov.cn)

三、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 ,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

四、如果您投保的是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保险,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您提供由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基准内容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着重对投保人合法保险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五、请向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八、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司获取报酬的主要方式为向相关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二)本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司将根据保险业务的需求合法收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本公司承诺将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等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严格限制保密信息的接触人,妥善保管加密信息,并在与保险公司的数据交换过程中采用了加密与验证保证交易安全。

九、投诉渠道:如果您发现本公司业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 ,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9-024-365。

十、纠纷解决方式:如果您与本公司发生任何争议,应与本公司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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