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由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咨询、投保协助、保全协助、理赔协助等服务。客服热线4009-024-365。
阅读条款:本产品是组合产品,主险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为健康保险。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保险条款/投保须知/健康告知,特别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健康告知的所有内容。
如实告知: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须知
【产品说明】
-承保主体:
承保主体:本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或“保险人”)承保,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目前保险公司在广东、深圳、上海、北京、四川设有分支机构,保险公司仅面向上述地区销售。投保人本人已明确知悉并确认。
-合同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您可以通过“京东保险”微信公众号或www.jdallianz.com官网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进行验证。
-发票形式: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需纸质发票请联系客服,邮寄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本产品适用条款:
【孕妇版】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1】(主) 086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生育身故保险条款(2020通用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36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妊娠疾病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48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终止妊娠慰问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其他)【2021】(附) 115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妊娠难产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其他)【2021】(附) 153号
【母婴版】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1】(主) 086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生育身故保险条款(2020通用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36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妊娠疾病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疾病保险)【2021】(附) 148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终止妊娠慰问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其他)【2021】(附) 115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妊娠难产津贴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其他)【2021】(附) 153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手术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附) 112号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津贴保险条款(B款2021版)》
备案号:(京东安联)(备-其他)【2021】(附) 121号
请投保人了解、同意并确认接受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部分。购买本保险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投保人
年龄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本保险承保的(主)被保险人为投保时年龄在20(含)-39周岁(含)且投保时未怀孕或孕期未满28周的身体健康女性。
--连带被保险人:若您选择本保险产品的孕妇版(标准计划或升级计划),该计划不包含新生儿相关保障责任,无连带被保险人。
--连带被保险人:若您选择本保险产品的母婴版(标准计划或升级计划),该计划包含新生儿相关保障责任,投保时确定的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主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主被保险人分娩的符合约定条件的活体新生儿为连带被保险人。
--须为投保人本人、其配偶、其母(不包括岳母或婆媳关系)、其女。
--日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境内,即最近一年内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工作或居住满183天。
--承保职业类别为1-4类的被保险人。详见《京东安联职业分类表》,您可在网上查阅并随时咨询被保险人自身的职业类别,未如实告知职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受益人
--本产品受益人法定,为被保险人本人。
-本产品含2个保障计划,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保障说明】
-保障期间
--1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障地域
--本产品保障地域为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犹豫期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
-生效日
--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投保成功,且与保险人商定的起保日期(投保时选择的起保日期)当日零时起生效。例如,投保人2021年10月27日投保成功并选择2022年01月01日起保,保险合同于2022年01月01日零时生效。
--支持指定起保日期的范围:自投保成功日起180天内(不含投保成功日)。
--投保成功指投保人投保并支付成功。
-等待期
--意外终止妊娠慰问津贴保障等待期为90天;
--生育身故保障等待期为30天;
--妊娠疾病津贴保障等待期为30天。
--等待期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母婴版特有责任】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津贴:
--保险期间内,连带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本项责任适用条款所定义的一种或多种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保险人将按保险条款约定,以保险单载明的新生儿畸形保险金金额为基数,乘以本项责任适用条款中《先天畸形给付比例表》所列先天畸形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先天性畸形疾病津贴保险金;如涉及新生儿多于一胞胎的,请参照投保须知“【母婴版保障特别说明】涉及新生儿多于一胞胎时的特别约定”部分。
-【母婴版特有责任】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手术费用补偿:
--“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手术费用补偿”保障责任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100%
-【母婴版保障特别说明】涉及新生儿多于一胞胎时的特别约定
--对于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津贴及手术费用补偿保障,如主被保险人同一次分娩的新生儿多于一胞胎,我们将按各项责任适用条款约定,分别给付各连带被保险人先天性畸形疾病津贴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每一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以保单载明的各项保障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医院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详见各项保障责任适用保险条款。
【费用补偿原则】
“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手术费用补偿”保障责任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连带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连带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项责任适用条款的约定进行补偿。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保险费】
-本产品保险费与被保险人年龄因素和选择的保障计划相关,详见本产品费率表。
-本产品仅支持一次性缴费(年缴)。
【退保与退费】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保险人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
-未满期净保费=当期保险费×[1-(当期保障已过天数/当期保障总天数)]×(1-10%),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
-若保险期间内已发生保险金赔偿,则未满期净保费为零。
【其他说明】
-本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需要重新向保险人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本产品不支持自动续保。
【投保人/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授权声明】
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贵司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贵司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必要的使用,用于保单及其服务相关用途。为确保信息安全,贵司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